各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:
根据《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通知》(辽科协办发〔2022〕16号),经过公开申报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省科协党组审定和公示等环节,共有35个项目获得资助(详见附件1)。
希望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《关于加强省级学会学术会议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》(详见辽科协办发〔2022〕31号)举办学术活动,保质保量完成项目,并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。项目完成30天内(最迟不超过11月30日),请报送结项报告(详见附件2)和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(电子版一份、纸质版一式两份)。省科协对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、项目成果和结题报告等内容进行绩效评价,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。
各项目承担单位在使用资助经费时需符合财务相关规定,不得超标支出。资助经费需在年内支出完毕,如有结余,原则上需将结余经费退回省科协。
联系人:周华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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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
2022年6月6日
附件1:2022年度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资助项目.doc
附件2:2022年度省级学会学术交流平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(模板).doc